中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央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李刚被逮捕。
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星期二(4月22日)通报,李刚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刚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公开资料显示,今年60岁的李刚是四川大邑人,拥有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他在四川工作多年,曾担任巴中市委书记、自贡市委书记、四川省发改委主任等职。他在2020年任四川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之后在2021年转任云南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李刚在2023年底进京履新,去年1月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央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组长,直至去年9月被查。今年4月,他被开除中共党籍和公职。
通报称,李刚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对抗组织审查;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廉洁底线失守,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贪欲膨胀,将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大肆收钱敛财,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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