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国防部长顾立雄星期二表示,拥有中国大陆身份证的台湾役男仍须服兵役,但官方不会让他们从事机密敏感性的工作。
顾立雄星期二(3月11日)在立法院被媒体追问,台湾民众若取得大陆身份证,就会丧失台湾身份证,那这些人是否会被纳入后备役?一旦两岸开战,政府会征召他们到部队吗?
顾立雄表示,这些人应尽的责任与义务不能免除,《兵役法》对后备军人有相关规定,如果没有“中华民国”国籍,会按照兵役法规定处理。
他说,一旦征召,在考核管制与辅导上会特别注意,不能从事机敏性的工作。若有违反应尽之职责,《陆海空军刑法》有相关规定。
据《联合报》报道,对于拥有“中华民国”国籍及大陆身份证的役男是否须服义务役,台湾国防部回应称,并未要求义务役男必须放弃大陆身份证。至于兵役问题,依《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九之一条规定,义务役男如持有大陆身份证,依法仍须完成兵役义务。外界质疑这是否有安全疑虑,顾立雄因此作上述说明。
台湾政府近来清查公务体系人员持有大陆身份证、定居证或居住证等情形,并要求签署具结书,清查范围甚至扩及公设财团法人与公营事业,包括约聘雇人员等,岛内人士或反弹或恐慌。
大陆委员会主任委员邱垂正星期二在立法院表示,《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规定,民众若取得大陆身份,就会丧失、注销台湾身分,但仍需付出义务,包括服兵役的义务。
陆委会称,这是为了避免役龄男子利用在两岸间转换身份逃避兵役而做的规定。在野党则从台湾兵源短缺的角度解读这项法律条文。
台湾国防部星期一(3月10日)发布新闻稿指出,近年台军协同国安单位,共同侦破多起敌谍案件,凸显中共之情报刺探及间谍活动日益猖獗。其主要运用金钱、投资、赌博等方式,利诱吸收现役军人,以签署书面、拍摄影片等手法,对敌人宣誓效忠,已严重损害台湾安全,特别研拟修正《陆海空军刑法》,将于完成预告及法制程序后,陈报行政院审查。
国防部草拟《陆海空军刑法》第24条修正案规定,凡现役军人以言语、举动、文字、图画、电磁纪录、科技方法等方式,对敌人为效忠之表示,足以生军事上之不利益者,将判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台湾在野党多次质疑总统赖清德的儿子躲在美国不回台当兵,民进党政府从未明确回应,行政院长卓荣泰上周还为此呛民众党立委张啓楷危言耸听。
退役少将栗正杰在此间政论节目,提及赖清德儿子躲在美国不回台当兵,收到赖清德委任律师发函要求道歉。栗正杰事后澄清致歉。
民进党发言人韩莹表示,赖清德两个儿子皆有依法服兵役,有心人士不应未经查证散播错误言论,若一再散布不实言论,民进党将蒐证提告。
张啓楷指出,赖清德儿子有没有当兵,从两年前总统大选就引起很多讨论,赖清德当时在亲绿媒体专访问及此事也未清楚说明。台湾是民主自由的社会,不能质问吗? 赖清德只要拿出小孩退伍令就清楚了,为何让这个议题延烧两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