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综合讯)香港泛民主派人士谭得志涉煽动罪被判40个月后上诉,星期四(3月6日)被香港终审法院驳回。这是香港首例上诉至终审法院的煽动罪案件。

综合《星岛日报》、香港01和路透社报道,人民力量前副主席谭得志2020年期间多次在街站叫喊“光复香港、时代革命”等口号,于2022年3月被裁定七项发表煽动文字、一项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11项罪成。谭得志也成为香港回归后首个因煽动罪被控的案例。

终审庭指出,区域法院在《香港国安法》实施前后,均有审理该控罪的司法管辖权,控方也无须证明煽惑暴力意图,因此维持原判。

谭得志没有出庭,他在脸书上说,“明知不可为”,但仍要走完上诉到终审这条路,“这是上主给他的十字架”。

此外,已解散的香港支联会前副主席邹幸彤和两名前常委终极上诉成功,撤销定罪。这是首次涉《香港国安法》在终院胜诉的案件。

邹幸彤等三人2021年被裁定“没有遵从通知规定提供资料罪”罪成,被判四个半月。三人不服提出上诉。

终审法官认为,控方从证据中移走证明支联会为外国代理人的唯一材料, 不但不利控方举证,也让被告无法得知有关罪行必要条件的论据,因此不可能得到公平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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