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香港媒体刊文称法院在“721案”判决中低调处理“白衣人”的非法行为,香港保安局长邓炳强批相关文章偏驳,动摇市民对法庭的信心。

721案指的是2019年7月21日反修例运动期间,香港元朗港铁站出现一批“白衣人”无差别袭击市民。香港法庭2月27日判处前立法会议员林卓廷等七名“非白衣人”涉暴动罪成立,监禁25个月至37个月不等。

对此,香港《明报》星期三(3月5日)刊登港大法律学院客席教授陈文敏题为《评林卓廷7.21案︰上集还是中场?》的文章,质疑法庭上述判决。

文章称,不少人认为721事件是一批“白衣人”在元朗港铁站无差别向市民袭击,林卓廷到元朗试图缓和冲突,最后也被打伤。然而,法院对721事件作出另一种诠释。

文章提出一系列问题:“车站闸内非白衣人的聚集是被迫滞留还是蓄意聚集?是有共同目的作出暴力骚乱,还是只是担心一己人身安全而作出的反应?”

文章质疑“法院低调处理白衣人有组织、有武器的非法行为,而只针对闸内人士的行为”。

对此,邓炳强星期三去信《明报》,指香港特区政府绝不认同上述文章说法,谴责文章“罔顾事实、误导读者,令人以为法庭裁决不公”。

邓炳强称,林卓廷案的重点关乎另一批在付费区内人士的行为。闭路电视及公开视频显示一些在闸内人士掷水瓶及用雨伞去袭击付费区外的白衣人。

他说:“在法理上,明显地除了由白衣人引发的暴动外,另一场由闸内人士引发的暴动在元朗站发生,而七名被告都是在付费区内参与集结的一员,无论他们用任何辩解或借口,都是他们在付费区内集结在先,而那非法集结其后演变为暴动。”

涉及721事件的另一团体中,有12名“白衣人”在2021年被判暴动罪成,监禁三年六个月至七年,另有一人罪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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