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院星期四(2月27日)裁定,涉嫌在2019年7月反修例抗争期间,参与暴动的前立法会议员林卓廷监禁37个月。
综合香港01和《明报》报道,林卓廷被指在2019年7月21日与另外六名男子,于港铁元朗站内参与暴动。七人否认一项暴动罪后受审,去年底被裁定均罪名成立,还押至星期四于香港区域法院接受判刑。
七名被告为林卓廷(45岁)、庾家豪(35岁)、陈永晞(37岁)、叶鑫升(31岁)、邝浩林(26岁)、尹仲明(48岁)及杨朗(26岁)。他们被控于2019年7月21日,在元朗站大堂与其他身份不详的人士参与暴动。林卓廷目前因初选案罪成而正在服刑中。
林卓廷被判监禁37个月,其中三个月可与初选案刑期同期执行。其余六人被判监禁25个月至31个月不等。
香港元朗区2019年7月21日发生白衣人聚集并冲入元朗站月台袭击市民事件,事后有多名被指涉案的白衣人被控暴动及伤人罪。袭击事件发生前,林卓廷曾在该站逗留,并与数名市民在该站入闸区一带与白衣人对骂。
林卓廷等七人被指向白衣人作出挑衅行为,包括投掷垃圾桶盖等等。
当地警方在事发后拘捕了一批疑为白衣人的元朗居民,并在第一宗相关案件中检控八人,其中有一人脱罪,但律政司上诉成得直,案件需要重审。另外七名被定罪者在2021年被判囚三年半至七年不等,但其中一人上诉成功,控罪及刑期被撤销。
控方之后也以暴动及伤人罪,控告另外六名疑为白衣人的人士,其中两人经审讯后被裁定罪成,被判囚四年一个月至四年三个月;另有四人认罪,被判囚四年七个月至五年三个月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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