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布新规定,强化执行反外国制裁法,当中明确对反制裁对象查封或冻结的财产,包括现金、股票、知识产权等。

综合新华社和中新社星期一(3月24日)报道,中国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规定》全文共22条,内容主要包括完善反制措施、细化反制程序、加强部门协同、强化措施执行等。

在完善反制措施方面,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简称反外国制裁法)有关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各类财产”,包括现金、票据、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基金份额、股权、知识产权、应收账款等财产和财产权利。

同时,明确反外国制裁法中禁止或者限制进行的“有关交易、合作等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教育、科技、法律服务、环保、经贸、文化、旅游、卫生、体育领域的活动。

此外,明确反外国制裁法的“其他必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禁止或者限制从事与中国有关的进出口活动,禁止或者限制在中国境内投资,禁止向其出口相关物项,禁止或者限制向其提供数据、个人信息,取消或者限制其相关人员在中国境内工作许可、停留或者居留资格,处以罚款。

至于在强化措施执行方面,规定对不依法执行反制措施的,中国国务院有关部门有权责令改正,禁止或者限制其从事政府采购、招标投标以及有关货物、技术的进出口或者国际服务贸易等活动,禁止或者限制其从境外接收或者向境外提供数据、个人信息,禁止或者限制其出境、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等。同时,规定被采取反制措施的组织、个人在改正行为、消除行为后果后,可以申请暂停、变更或者取消对其采取的反制措施。

中国在2021年6月通过反外国制裁法,当中规定参与制定或实施针对中国公民或组织的歧视性措施的个人或组织,可能会被中国政府列入反制清单。

据路透社报道,近年来,中国一直在努力应对西方主要市场的贸易和投资限制。美国总统特朗普自今年2月起对中国商品加征20%的关税,并可能在4月初进一步加征更多关税。

作为回应,中国征收了反制关税,对稀土等某些资源的出口实施限制,并对外国公司展开调查。

报道称,反外国制裁法是中国用来反击外国政府侵犯其发展权的另一个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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