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北京港媒《大公报》再度谈香港长和集团出售港口的交易,并引述专家说,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该交易的审查不仅依据反垄断法,还可以结合《国家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等评估港口系统数据安全风险,防范地缘政治博弈对航运的潜在威胁。

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二司负责人上星期五(3月28日)回应媒体询问时说,将依法对长和与美国投资公司贝莱德关于巴拿马港口的交易进行审查,“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据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反垄断二司负责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

《大公报》星期一(3月31日)引述北京汉坤律师事务所资深合规专家解石坡说,这项审查符合2007年通过的《中国反垄断法》。他说,中国反垄断法规定,参与集中的经营者中有两方上一会计年度中国境内营业额超过8亿元(人民币,下同,1.48亿新元),且各方上一会计年度中国营业额合计超过40亿元,或全球营业额超过120亿元,就应当在交易实施前进行反垄断申报,取得批准后才可以进行交易。

解石坡称,反垄断法还规定,即便交易没有达到前述标准,但交易可能存在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市场监管总局就可以要求申报。

解石坡指出,由于目标公司是港口,虽然都不在中国境内,但仍可能服务中国的客户或船只,按照中国反垄断法,由此产生的营业额是可以算到中国。他进一步说,所以只要目标公司中国境内营业额超过8亿元,这个交易就应当进行反垄断申报。

《大公报》也引述反垄断领域专家、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苟博程说,审查符合中国反垄断法的域外管辖原则。

他说,根据反垄断法第二条,境外垄断行为若对中国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中国有权管辖。此次交易虽涉及境外港口,但可能通过国际航运链条影响中国船公司运营成本及供应链安全,因此符合域外适用。

苟博程也说,审查不仅依据反垄断法,还可以结合《国家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等评估港口系统数据安全风险,防范地缘政治博弈对航运的潜在威胁。

长和集团本月初宣布,打包出售43个港口的运营权给美国企业贝莱德牵头的财团,包括两个巴拿马港口,引起北京强烈反弹。

中国官媒央视旗下新媒体“玉渊谭天”上星期六(29日)就长和交易一事发文指出,“地缘政治越趋紧张,变卖码头无异于向对手递刀”。

这篇文章目前在玉渊谭天的微博账号上找不到,但仍可在网上搜索到,其他中国媒体包括21财经、北京日报客户端也有转载。

路透社报道称,无论文章消失的原因为何,都凸显了中国对上述交易的反对声音日渐高涨。

路透社早前引述消息人士报道,基于“明显原因”,长和不会按计划在4月2日与贝莱德签署协议,但这不代表交易已取消。

受上述消息影响,长和股价在星期一(3月31日)开盘后大跌4.5%。截至上午11时30分,有关跌幅已经收窄至3.1%,报43.75港元(7.55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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