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进行二次审议,二审稿增加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定期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情况,进一步充实完善法治保障相关内容,以及增加相关规定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等。

新华社报道,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星期一(2月24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赵乐际主持。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信春鹰作的关于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这次常委会会议一项重要任务是为召开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作准备。会议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审议了委员长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列席人员名单草案等议案。

中共总书记习近平早前与民营企业家座谈后,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诺将尽快修订出台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抓紧做好出台实施《民营经济促进法》准备。

为维护国家的领空主权和民用航空权利,保障民用航空活动安全、有序进行,保护民用航空活动当事人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民用航空事业高质量发展,国务院提出了关于提请审议民用航空法修订草案的议案。受国务院委托,交通运输部部长刘伟作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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